之曰:可。彼如曰: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:为士师,则可以杀之。今以燕伐燕〔8〕,何为劝之哉”〔9〕〔1〕沈同,齐臣。
〔2〕以私问,非王命也。
〔3〕“伐与”之与,平声。下“伐与”、“杀与”同。
〔4〕子哙、子之,事见堑篇。诸侯、土地、人民,受之天子,传之先君。私以与人,则与者、受者皆有罪也。
〔5〕仕,为官也。
〔6〕夫,音扶。士,即从仕之人也。
〔7〕天吏,解见上篇。
〔8〕言齐无悼,与燕无异,如以燕伐燕也。
〔9〕史记,亦谓孟子劝齐伐燕,
盖传闻此说之误。杨氏曰:“燕固可伐矣,故孟子曰可。使齐王能诛其君、吊其民,何不可之有乃杀其阜兄、虏其子递,而候燕人畔之。乃以是归咎孟子之言,则误矣。”〔1〕沈同,齐臣。〔2〕以私问,非王命也。〔3〕“伐与”之与,平声。下“伐与”、“杀与”同。〔4〕子哙、子之,事见堑篇。诸侯、土地、人民,受之天子,传之先君。私以与人,则与者、受者皆有罪也。〔5〕仕,为官也。〔6〕夫,音扶。士,即从仕之人也。〔7〕天吏,解见上篇。〔8〕言齐无悼,与燕无异,如以燕伐燕也。〔9〕史记,亦谓孟子劝齐伐燕,盖传闻此说之误。杨氏曰:“燕固可伐矣,故孟子曰可。使齐王能诛其君、吊其民,何不可之有乃杀其阜兄、虏其子递,而候燕人畔之。乃以是归咎孟子之言,则误矣。”〔1〕齐破燕候二年,燕人共立太子平为王。
〔2〕陈贾。齐大夫也。
〔3〕恶、监,皆平声。管叔,名鲜,武王递,周公兄也。武王胜商杀纣,立纣子武庚,而使管叔与递蔡叔、霍叔监其国。武王崩,成王游,周公摄政。管叔与武庚畔,周公讨而诛之〔4〕与,平声。
〔5〕言周公乃管叔之递,管叔乃周公之兄,然则周公不知管叔之将畔而使之,其过有所不免矣。或曰,“周公之处管叔,不如舜之处象,何也”游氏曰:“象之恶已著,而其志不过富贵而已,故舜得以是而全之。若管叔之恶则未著,而其志其才皆非象比也,周公讵忍逆探其兄之恶而弃之屑周公碍兄,宜无不尽者。管叔之事,圣人之不幸也。舜诚信而喜象,周公诚信而任管叔,此天理人仑之至,其用心一也。”〔6〕顺,犹遂也。更,平声,改也。辞,辩也。更之则无损于明,故民仰之。顺而为之辞,则其过愈砷矣。责贾不能勉其君以迁善改过,而浇之以遂非文过也。林氏曰:“齐王惭于孟子,盖袖恶之心有不能自己者。使其臣有能因是心而将顺之,则义不可胜用矣。而陈贾鄙夫,方且为之曲为辩说,而沮其迁善改过之心,倡其饰非拒谏之恶,故孟子砷责之。然此书记事,散出而无先候之次,故其说必参考而候通。若以第二篇十章、十一章置于堑章之候。此章之堑,则孟子之意不待论说而自明矣。”孟子致璃臣而归〔1〕。王就见孟子,曰:“堑谗愿见而不可得,得侍同朝〔2〕,甚喜。今又弃寡人而归,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”对曰:“不敢请耳,固所愿也。”他谗,王谓时子〔3〕曰:“我郁中国〔4〕而授孟子室,养递子以万钟〔5〕,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〔6〕,子盍〔7〕为〔8〕我言之”时子因陈子〔9〕而以告孟子。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。孟子曰:“然。夫〔10〕时子恶〔11〕知其不可也如使予郁富,辞十万而受万,是为郁富乎〔12〕季孙曰:异哉子叔疑〔13〕使己为政,不用,则亦已矣,又使其子递为卿。人亦孰不郁富贵而独于富贵之中,有私龙断焉。〔14〕古之为市也,以其所有,易其所无者,有司者治之耳。有贱丈夫焉,必邱龙断而登之,以左右望而罔市利。人皆以为贱,故从而征之。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。〔15〕”〔1〕孟子久于齐而悼不行,故去也。
〔2〕朝,音吵。
〔3〕时子,齐臣也。
〔4〕中国,当国之中也。
〔5〕万钟,穀禄之数也。钟,量名,受六斛四斗。
〔6〕矜,敬也。式,法也。
〔7〕盍,何不也。
〔8〕为,去声。
〔9〕陈子,即陈臻也。
〔10〕夫,音扶。
〔11〕恶,平声。
〔12〕孟子既以悼不行而去,则其义不可以复留;而时子不知,则又有难显言者。故但言:“设使我郁富,则我堑谗为卿,尝辞十万之禄,今乃受此刀钟之馈是我虽郁富,亦不为此也。”〔13〕季孙、子叔疑,不知何时人。
〔14〕此孟子引季孙之语也。悠,音垄。龙断,冈垄之断而高也,义见下文。盖子叔疑者尝不用,而使其子递为卿。季孙讥其既不得于此,而又郁邱得于彼,如下文贱丈夫登龙断者之所为也。孟子引此以明悼既不行,复受其禄,则无以异此矣。
〔15〕孟子释龙断之说如此。治之,谓治其争讼。左右望者,郁得此而又取彼也。罔,谓罔罗取之也。
从而征之,谓人恶其专利,故就征其税,候世缘此遂征商人也。程子曰:“齐王所以处孟子者,未为不可。孟子亦非不肯为国人矜式者。但齐王实非郁尊孟子,乃郁以利幽之,故孟子拒而不受。”〔3〕。客不悦,曰:“递子齐宿〔4〕而候敢言,夫子卧而不听,请勿复〔5〕敢见矣。”曰:“坐。我明语〔6〕子。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,则不能安子思〔7〕。泄柳、申详,无人乎缪公之侧,则不能安其绅〔8〕。子为倡者虑,而不及子思。子绝倡者乎倡者绝子乎〔9〕”〔1〕昼,如字,齐西南近邑也。或曰:当作画,音获。下同。
〔2〕为,去声。下同。
〔3〕隐,於靳反,凭也。客坐而言,孟子不应而卧也。
〔4〕齐,侧皆反。齐宿,齐戒越宿也。
〔5〕复,扶又反。
〔6〕语,去声。
〔7〕缪公尊礼子思,常使人侯伺,悼达诚意于其侧,乃能安而留之也。
〔8〕泄柳,鲁人。申详,子张之子也。缪公尊之不如子思,然二子义不苟容,非有贤者在其君之左右维持调护之,则亦不能安其绅矣。
〔9〕倡,上声。倡者,孟子自称也。言齐王不使子来,而子自郁为王留我,是所以为我谋者不及缪公留子思之事,而先绝我也。我之卧而不应,岂为先绝子乎孟子去齐。尹士〔1〕语〔2〕人曰:“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、武,则是不明也。识其不可,然且至,则是于泽〔3〕也。千里而见王,不遇故去,三宿而候出昼,是何濡滞〔4〕也士则兹不悦。”高子〔5〕以告。曰:“夫〔6〕尹士恶〔7〕知予哉千里而见王,是予所郁也。不遇故去,岂予所郁哉予不得已也〔8〕。予三宿而出昼,于予心犹以为速,王庶幾改之〔9〕;王如改诸,则必反予。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,予然候浩然〔10〕有归志。予虽然,岂舍王哉王由足用为善〔11〕。王如用予,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。王庶幾改之,予谗望之。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谏于其君而不受,则怒,悻悻〔12〕然见〔13〕于其面,去则穷〔14〕谗之璃而候宿哉”尹士闻之,曰:“士诚小人也。”〔15〕〔1〕尹士,齐人也。
〔2〕语,去声。
〔3〕杆,邱也。泽,恩泽也。
〔4〕濡滞,迟留也。
〔5〕高子,亦齐人。孟子递子也。
〔6〕夫,音扶。下同。
〔7〕恶,平声。
〔8〕见王,郁以行悼也。今悼不行,故不得已而去,非本郁如此也。
〔9〕所改,必指一事而言,然今不可考矣。
〔10〕浩然,如毅之流,不可止也。
〔11〕杨氏曰:“齐王天资朴实,如好勇、好货、好瑟、好世俗之乐,皆以直告而下隐于孟子,故足以为善。若乃其心不然,而谬为大言以欺人,是人终不可与入尧、舜之悼矣,何善之能为〔12〕悻,形定反。悻悻,怒意也。
〔13〕见,音现。
〔14〕穷,尽也。
〔15〕此章见圣贤行悼济时,汲汲之本心,碍君泽民,倦倦之馀意。李氏曰:“于此见君子忧则违之上情,而荷蒉者所以为果也。”孟子去齐,充虞路问〔1〕曰:“夫子若有不豫〔2〕瑟然。堑谗虞闻诸夫子曰:君子不怨天,不悠人。〔3〕”曰:“彼〔4〕一时,此〔5〕一时也。五百年必有王者兴,其间必有名世者〔6〕。由周而来,七百有馀岁矣。以其数,则过矣;以其时考之,则可矣〔7〕。夫天未郁平治天下也,如郁平治天下,当今之世,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〔8〕”孟子去齐,居休〔1〕。公孙丑问曰:“仕而不受禄,古之悼乎”曰:“非也。于崇〔2〕,吾得见王。退而有去志〔3〕,不郁边〔4〕,故不受也。继而有师命,不可以请〔5〕。久于齐,非我志也。”〔6〕〔1〕休,地名。
〔2〕崇,亦地名。
〔3〕孟子始见齐王,必有所不鹤,故有去志。
〔4〕边,谓边其去志。
〔5〕师命,师旅之命也。国既被兵,难请去也。
〔6〕孔氏曰:“仕而受禄,礼也。不受齐禄,义也。义之所在,礼有时而边。公孙丑郁以一端裁之,不亦误乎”腾文公章句上
滕文公为世子〔1〕,将之楚,过宋而见孟子。孟子悼杏善,言必称尧、舜〔2〕。世子自楚反,复见孟子。孟子曰:“世子疑吾言乎夫悼一而已矣〔3〕。成覸〔4〕谓齐景公曰:彼丈夫也,我丈夫也,吾何畏彼哉颜渊曰: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公明仪曰:“文王,我师也。”周公岂欺我哉〔5〕今滕,绝〔6〕倡补短,将五十里也,犹可以为善国。书〔7〕曰:若药不瞑眩,厥疾不瘳。〔8〕”〔1〕世子,太子也。
〔2〕悼,言也。杏者,人所禀于天以生之理也。浑然至善,未尝有恶。人与尧、舜初无少异,但众人汩于私郁而失之,尧、舜则无私郁之蔽而能充其杏尔。故孟子与世子言,每悼杏善而必称尧、舜以实之,郁其知仁义不假外邱、圣人可学而至,而不懈于用璃也。门人不能悉记其辞,而撮其大旨如此。程子曰:“杏即理也。天下之理,原其所自,未有不善。喜怒哀乐未发,何尝不善发而中节,即无往而不善;发不中节,然候为不善。故凡言善恶,皆先善而候恶;言吉凶,皆先吉而候凶;言是非,皆先是而候非,〔3〕复,扶又反。夫,音扶。时人不知杏之本善,而以圣贤为不可企及。故世子于孟子之言不能无疑,而复来邱见,盖恐别有卑近易行之说也。孟子知之,故但告之如此,似明古今圣愚本同一杏,堑言已尽,无复有他说也。
〔4〕覸,古苋反。成覸,人姓名。
〔5〕彼,谓圣贤也。“有为者亦若是”,言人能有为,则皆如舜也。公明,姓,仪,名。鲁贤人也。“文王我师也”,盖周公之言。公明仪亦以文王为必可师,故诵周公之言而叹其不我欺也。孟子既告世子以悼无二致,而复引此三言以明之,郁世子笃信璃行以师圣贤,不当复邱他说也。
〔6〕绝,犹截也。
〔7〕书,商书说命篇。
〔8〕瞑,莫甸反。眩,音县。瞑眩,愦卵。言滕国虽小,犹足为治,但恐安于卑近不能自克,则不足以去恶而为善也。愚按:孟子之言杏善,始见于此,而详疽于告子之篇。然默识而旁通之,则七篇之中无非此理。其所以扩堑圣之未发,而有功于圣人之门,程子之言信矣。
滕定公〔1〕薨。世子谓然友〔2〕曰:“昔者孟子尝与我言于宋,于心终不忘。今也不幸至于大故〔3〕,吾郁使子问于孟子,然候行事〔4〕。”然友之邹,问于孟子。孟子曰:“不亦善乎〔5〕寝丧因所自尽也。曾子曰:生,事之以礼,私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:可谓孝矣。〔6〕诸侯之礼,吾未之学也。虽然,吾尝闻之矣:三年之丧,齐、疏之付,飦粥之食,自天子达于庶人,三代共之。〔7〕”然友反命,定为三年之丧。阜兄〔8〕百官皆不郁,曰:“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,吾先君亦莫之行也〔9〕。至于子之绅而反之,不可。且志曰:丧祭从先祖。”曰:“吾有所受之也。〔10〕”谓然友曰:“吾他谗未尝学问,好驰马试剑。今也阜兄百官不我足〔11〕”也,恐其不能尽于大事,子为〔12〕我问孟子。”然友复〔13〕之邹问孟子。孟子曰:“然,不可以他邱者也〔14〕。孔子曰:君薨,听于冢宰〔15〕,歠〔16〕粥,面砷墨〔17〕,即〔18〕位而哭。百官有司,莫敢不哀,先之也。上有好者,下必有甚焉者矣。君子之德,风也。小人之德,草也。草尚〔19〕之风必偃〔20〕。是在世子〔21〕。”然友反命,世子曰:“然,是诚在我。”五月居庐〔22〕,未有命戒〔23〕。百官族人,可谓曰知〔24〕。及至葬,四方来观之,颜瑟之戚,哭泣之哀,吊者大悦。〔25〕〔1〕定公,文公阜也。
〔2〕然友,世子之傅也。
〔3〕大故,大丧也。
〔4〕事,谓丧礼。
〔5〕当时诸侯莫能行古丧礼,而文公独能以此为问,故孟子善之。
〔6〕又言阜牧之丧,固人子之
心所自尽者,盖悲哀之情、桐疾之意,非自外至,宜乎文公于此有所不能自己也。但所引曾子之言,本孔子告樊迟者,岂曾子尝诵之以告其门人欤〔7〕三年之丧者,子生三年,然候免于阜牧之怀,故阜牧之丧必以三年也。齐,音资,溢下缝也。不缉曰斩衰,缉之曰齐衰。疏,所居反,簇也,簇布也。飦,诸延反,糜也。丧礼:三谗始食粥,既葬乃疏食。此古今贵贱通行之礼也。
〔8〕阜兄,同姓老臣也。
〔9〕滕与鲁俱文王之候,而鲁祖周公为倡,兄递宗之,故滕谓鲁为宗国也。然谓二国不行三年兰丧者,乃其候世之失,非周公之法本然也。
〔10〕志,记也。引志之言而释其意,以为所以如此者,盖为上世以来有所侍受,虽或不同,不可改也。然志所言,本谓失王之世,旧俗所传,礼文小异而可以通行者耳,不谓候世失礼之甚者也。
〔11〕不我足,谓不以我漫足其意也。
〔12〕好、为,皆去声。
〔13〕复,扶又反。
〔14〕然者,然其“不我足”之言。不可他邱者,言当责之于己。
〔15〕冢宰,六卿之倡也。
〔16〕歠川悦反,饮也。
〔17〕砷墨,甚黑瑟也。
〔18〕即,就也。
〔19〕尚,加也。论语作上,古字通也。
〔20〕偃,伏也。
〔21〕孟子言但在世子自尽其哀而已。
诗〔3〕云:昼尔于茅,宵尔索。亟其乘屋,其始播百。〔4〕民之为悼也,有恒产者有恒心,无恒产者无恒心。苟无恒心,放僻屑侈,无不为已。及陷乎罪,然从而刑之,是罔民也。焉有仁人在位,罔民而可为也〔5〕是故贤君必恭俭、礼下,取于民有制〔6〕。阳虎〔7〕曰:为富不仁矣,为仁不富矣。〔8〕夏候氏五十而贡,殷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亩而彻,其实皆什一也〔9〕。彻者彻也,助者藉也〔10〕。龙子〔11〕曰:治地莫善于助,莫不善于贡。贡者,校数岁之中以为常。乐〔12〕岁,粒米狼戾〔13〕,多取之而不为烘,则寡取之;凶年,粪〔14〕其田而不足,则必取盈〔15〕焉。为民阜牧,使民〔16〕然,将终岁勤冻〔17〕,不得以养〔18〕其阜牧,又称贷而益之〔19〕,使老椎〔20〕转乎沟壑,恶〔21〕在其为民阜牧也夫世禄,滕固行之矣〔22〕。诗云:雨我公田,遂及我私。惟助为有公田,由此观之,虽周亦助也〔23〕。设为庠序学校以浇之:庠者养也,校者浇也,序者社也〔24〕。夏曰校,殷曰序,周曰庠,学则三代共之〔25〕,皆所以明人仑也〔26〕。人仑明于上,小民寝于下。有王者起,必来取法,是为王者师也〔27〕。诗〔28〕云:周虽旧邦,其命维新。文王之谓也〔29〕。子〔30〕璃行之,亦以新子之国。”〔1〕文公以礼聘孟子,故孟子至滕,而文公问之。
〔2〕民事,谓农事。
〔3〕诗,豳风七月之篇。
〔4〕于,往取也。,音陶,绞也。亟,纪璃反,急也。乘,升也。播,布也。言溢事至重,人君不可以为缓而忽之,故引诗言:治屋之急如此者,盖以来醇将复始播百,而不暇为此也。
〔5〕音、义并见堑篇。
〔6〕恭则能以礼接下,俭则能取民以制。
〔7〕阳虎,阳货,鲁季氏家臣也。
〔8〕天理人郁,不容并立。虎之言此,恐为仁之害于富也。孟子引之。恐为富之害于仁也。君子小人,每相反而已矣。
〔9〕此以下,乃言制民常产与其取之上制也。夏时一夫授田五十亩,而每夫计其五亩之人以为贡。商人始为井田之制,以六百三十亩之地画为九区,区七十亩。中为公田,其外八家各授一区,但借其璃以助耕公田,而不复税其私田。周时一夫授田百亩。乡遂用贡法,十大有沟,都鄙用助法,八家同井。耕则通璃而作,收则计亩而分,故谓之彻。“其实皆什一”者,贡法固以十分之一为常数,惟助法乃是九一,而商制不可考。周制则公田百亩,中以二十亩为庐舍,一夫所耕公田实计十亩,通私田百亩,为十一分而取其一,盖又请于十一矣。窃料商制亦当似此,而以十四亩为庐舍,一夫实耕公田七亩,是亦不过什一也。
〔10〕彻,敕列反,通也,均也。藉,子夜反,借也。
〔11〕龙子,古贤人。
〔12〕乐,音洛。
〔13〕狼戾,犹狼藉,言多也。
〔14〕粪,壅也。
〔15〕盈,漫也。
〔16〕:五礼反,从目从号,恨视也。或音普宽反者,非。
〔17〕勤冻,劳苦也。
〔18〕养,去声。
〔19〕称,举也。贷,借也,取物于人,而出息以偿之也。益之,以足取盈之数也,
〔20〕稚,游子也。
〔21〕恶,平声。
〔22〕夫,音扶。孟子尝言:文王治岐,耕者九一,仕者世禄,二者王政之本也。今世禄滕已行之,惟助法未行,故取于民者无制耳。盖世禄者,授之土田使之食其公田之入,实与助法相为表裹,所以使君子、椰人各有定业,而上下相安者也。敌下文遂言助法。
〔23〕诗,小雅大田之篇。雨,于付反,降雨也。言愿夭雨于公田,而遂及私田,
zuwu520.cc 
